解答如下:
1、“使用this保存、使用属性或者方法”,是面向对象的一种特殊写法,这样写,代码会高度封装(面向对象的特殊写法,记住就行了)---》将程序中重要的属性、方法,都保存在实例自身上,让实例自己管理。
之前学的,变量可能会声明在全局中,此时的变量,其实很散乱,因为不论是哪个方法用到的变量,可能都在全局中,此时所有方法的变量,都混在一起,乱。
2、就因为可以使用this,所以不用给实例命名。this可以指代实例,那用this就行了啊。用this调用方法,就是利用实例调用方法。
**如果还是不理解,建议重新回头学class部分,最好把如下章节也重学:
这里真的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让同学理解的,需要同学自己去深入体会、理解,一定要自己去思考、整理、总结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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