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Scanner的问题

关于Scanner的问题

编写程序往往要编写多个类,而实行类功能时,避免不了IO流的产生,在普通类方法里定义Scanner对象,才能获取键盘输入的数据,但如果在方法内部结束Scanner,那执行完该方法后再次定义Scanner时就会报错。如果不执行Scanner的关闭,程序的确可以正常运行,但定义的Scanner对象老是有黄色警告,说Scanner未关闭。我觉得肯定有解决方法,有人会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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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回答

你要在类中定义Scanner对象,也就是方法的外面定义。然后方法中可以反复使用。在main中最后退出时,也就是程序的最后,把此对象关闭就可以了。祝:学习愉快

  • 追梦_泽 提问者 #1
    Scanner对象是在其他类里面也要用到,如果直接用主方法里面定义的Scanner对象,其他类方法里面并不能访问到,会报编译错误。还有你所谓的在方法外面定义,请问,怎么定义,定义一个成员属性,静态?
    2019-02-17 11:59:25
提问者 追梦_泽 2019-02-18 01:41:20

可以在主类中添加一个公有静态的Scanner成员属性,在任意出调用Scanner时直接用主类名调用,只需要自己在主方法末尾结束是关闭即可。自己测试的,不知道是不是最佳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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